关于印发《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支部:
为持续做好广州研究院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 党支部书记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试行)》,1月 13 日经广州研究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委员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院党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支部书记业务水平,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特制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一、机构组成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成 员:组织员、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委员)、党务干事
二、会议时间
党支部书记例会,原则上每月一次(寒暑假除外),一般安排在当月的第一周周一下午举行。因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例会。
三、会议组织
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每次例会由党务干事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程等通知到每位参会人员。例会实行考勤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前请假。
四、会议内容
1. 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
2. 通过学习、讨论、听讲座等形式,研究部署确定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
3. 汇报各党支部上次会议以来工作完成情况和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下阶段的工作设想和工作建议;
4. 组织支部书记学习党务知识、交流支部工作经验、研讨支 部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参观活动等,进一步提高支部书记 党务工作能力;
5. 其他需要在支部书记例会上通报或明确的事项。
五、会议要求
1. 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精心准备会务材料;
2. 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安排的具体工作和作出的决议,各党 支部应及时贯彻落实,并向党委反馈贯彻落实信息;
3. 党务干事要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将会议纪要发至各支部。
4.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