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党小组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支部: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小组的“前沿哨所”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院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精神,制定《党小组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4 月 27 日经广州研究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党小组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为落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加强广州研究院各党支部党小组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小组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激发党小组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院党建工作标准》 等文件精神,结合广州研究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研究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考评原则
1.评建结合的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 合、重在建设,不断增强党小组活力,进一步提升党小组工 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坚持定量测评与定性分析相 结合,党小组自评、群众评价与党支部考评相结合,规范考评工作,全面掌握党小组工作情况。
3.注重实效原则。重点考评党小组在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结合实际考评党小组工作对本单位发展的促进作用和群众评价。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涉及党小组常规工作、工作机制、工作业绩、特色工作及群众反映等方面。重点考评为围绕根本任务 和中心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和服务;落实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党小组的特色工作。考评标准详见《党小组考评表》(附件 1)
四、考评方式
考评采取党小组自评、群众测评、党支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度考评一次,考评实行百分制,党小组自评 占比30%,党支部考评占比50%群众测评占比20%。
1、党小组自评。党小组在全面总结党建工作的基础上, 对照考评指标体系量化标准(附件 1),进行自查自评,评定自评分,并形成自查报告。
2、党支部考评。成立由党支部委员组成的党小组考评 领导小组,对每个党小组进行综合考评。采取听取汇报,结 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以及“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对照考评表 进行考评。
3、群众测评。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党小组组长汇报 工作情况及自评结果,考评领导小组参加并组织群众进行测评。
五、考评要求
党小组要提高认识,认真对待考评工作,使考评工作真正成为总结工作、借鉴经验、分析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要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促进党支部建设。
六、奖惩办法
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党小组将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小组,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不合格党小组不得申报各类集体先进和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