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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 14:09:51来源: 点击:

各位导师和研究生:

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细则(试行)》(2020 版)、《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西电广研教〔20214号)要求,现就(以下简称“广研院”)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对象

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二、专业实践时间

专业实践从入校第三学期开始,实践时长为1218个月,原则上不少于12个月。

三、专业实践地点

专业实践原则上限定在粤港澳大湾区进行,也可以安排研究生到粤港澳大湾区之外导师有项目合作的科研院所或企业进行实践。

四、专业实践形式

(一)在研究院内专业实践

1.参与导师院内项目;

2.经兼职导师同意,由院内专职导师负责安排学生参与团队科研项目。

(二)在研究院外专业实践

1.赴导师推荐的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2.经导师同意,赴研究院设立的校企联合创新中心或学生自行选择到正规注册的科研院所或企业进行专业实践。

五、专业实践管理

坚持以生为本,立足客观实际,将导师研究的要求、学生成长的诉求和企业发展的要求充分结合,以引导学生历练真本领、解决真问题为导向,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一)若导师安排学生在研究院内专业实践,广研院将按需做好管理服务、住宿后勤等各项保障,并保留在广研院内专业实践学生的在穗研究津贴;

(二)若导师安排学生赴研究院院外科研院所或企业专业实践,则由导师、学生与合作企业进行双向选择,导师需协调学生企业导师的选配,负责学生的培养质量并指导学生论文撰写,做好合作单位管理教育、协同培养、实践条件、后勤保障、津贴补助的相关协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学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广研院将进行审核备案,由于广州属地政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和按照《学生研究津贴实施细则(修订)》规定,将停发学生的在穗研究津贴。

(三)学生在研究院内实践,负责导师须履行导师职责,以独立或导师组形式开展指导,研究院将进行监督和考核:

1.独立指导的导师,线下指导每月不少于 4 天,远程指导每周不少于 1 次;

2.以导师组形式指导的,须明确导师组成员,线下指导每月不少于 6 天,远程指导每周不少于 1 次。

五、专业实践流程

(一)聘任企业导师

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只有经过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企业导师才可以指导工程硕士专业实践。企业导师聘任条件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师德师风要求,身心健康,能够认真履行企业指导教师职责;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

3.在申报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作为主要完成人发表过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申请过发明专利,或取得过各类科研奖励等至少1项;

4.具有独立的科研能力与开发能力,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本人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参加完成过2项以上的工程项目。

未经过聘任的企业导师需按照《广州研究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与聘任工作的通知》(链接://www.gtarto.com/info/1009/7222.htm)要求进行企业导师资格认定。

(二)提交专业实践材料

1.院内专业实践

1)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书》

2)附件5:《专业学位研究生聘请导师登记表》

3)附件6:《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考核表》(实践结束后提交)

2.院外专业实践

1)附件1:《研究生产教融合专业实践协议书》

2)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书》

3)附件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外出实习申请表》

4)附件5:《专业学位研究生聘请导师登记表》

5)附件6:《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考核表》(实践结束后提交)

(三)填报专业实践系统

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yjspt.xidian.edu.cn/),进入“专业实践”应用,填报实践申请。实践分为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广研院作为西电在粤港澳大湾区的联合培养基地,是校内实践基地之一。前往企业开展实践需上传签字盖章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外出实习申请表》。

实践申请经广研院审核通过后,学生在系统提交签字盖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书》,方可开始专业实践。实践期间须在系统据实填写“月报”模块,提交导师审核。

实践期满后须及时填写“实践考核管理”模块,上传签字盖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考核表》,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必修环节6学分。系统操作指南请查阅附件7:《广研院研究生必修环节学分申请指南》。相关规定按照《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西电广研院教〔20214号)执行。

签字盖章的《研究生聘请导师登记表》《专业实践计划书》《专业实践总结考核表》在毕业时要归入培养档案,请妥善保存。

七、时间安排

(一)实践开始:请同学们在61517:00前提交签字附件1~附件3和附件5,并填写企业导师登记链接:

https://xxcapp.xidian.edu.cn/site/newForm/index?formid=1069,其中附件2和附件5由教学中心统一盖院章后发至各班。实践结束后,请同学们实践期满后提交签字并将盖有企业章的附件6交至教学中心盖院章。

(二)专业实践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一提交和登记,并将附件123及附件5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厚德楼1911教育中心办公室,附件4:《2023级研究生专业实践汇总表》发至邮箱jx5036@163.com

八、联系人

教育中心 吉老师 020-32030125

教学中心 刘老师 020-320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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