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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研究院关于开展2021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17:29:40来源: 点击:

2021级工程博士:

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与《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分流选择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现就2021级工程博士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考核对象

2021年秋季入学的工程博士。

二、时间安排

正常开题的研究生在本学期结束前(2024114日前)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延期开题的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后的一年内,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三、中期考核组织

各位导师、研究生均应按照时间节点如实、如期公开举行中期考核报告会,严禁伪造和抄袭报告。

为保障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学校统一要求,研究生须线下参加中期考核。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答辩采取导师(团队、中心)组织为主、广研院统一抽查为辅的方式。每个答辩小组由5名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报告会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应为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有1名企业专家(高级职称及以上)。小组设组长1名,同时指定1名答辩秘书,答辩秘书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博士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可以作为小组成员参加,不得担任组长。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总结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阐明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所完成的理论和实验研究及其结论以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情况,对阶段性工作中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须进行说明,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进行阐述。

四、中期考核流程

1.研究生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表》(附件1),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中期考核申请;

2.研究生导师在系统中审核中期考核申请;

3.研究生在系统中录入答辩秘书信息;

4.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录入开题安排信息(地点、时间、专家等);

5.组织中期考核报告会;

6.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录入答辩结果信息;

7.研究生在系统中上传经导师、答辩组组长和成员签字后的纸质版中期考核报告表扫描件(PDF格式),纸质版报告表无需提交;

8.广研院在系统中审核中期考核情况;

9.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在系统中审核中期考核情况。

五、其他

1.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工作通过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申请,由系统严格控制各环节时间节点,逾期将无法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从研究生院网站主页的“研究生管理系统”处进入。

2.一般不允许延期中期。因特殊原因未按期进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应于114日前在系统中提交延期考核申请,经导师同意、广研院审核通过后,可延期一学期。

3.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校外专家酬金管理的通知》,广研院参照学校标准为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答辩的1名企业专家发放答辩费。答辩完请填写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dgyypy@xidian.edu.cn,广研院将收集统一处理。答辩费直接发放至参加答辩的企业专家本人银行卡,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允许代领或垫付。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20-32030126

广州研究院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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