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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研究院关于2023年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5 17:08:40来源: 点击:

2020级研究生: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研字〔2023〕2号)文件要求,为了做好广州研究院2023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具体安排


撰写并完善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学位论文。

核查学分是否修足:

(1)申请学位、毕业答辩:总学分达标。

(2)未达要求者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延期申请并请导师审核通过。

3月12日前

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系统 “研究生成长数据库”,录入学术论文、专利等成果信息。

1.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新-2019版)”提交“研究生成长数据库”、“学位申请管理”模块信息,完成网上学位申请工作,上传并提交查重论文后,需导师审核,申请填报流程见附件1

2.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可向各班班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以及成果验收:

①在系统“学位申请管理”中填写并上传相似性检测论文(按照附件6中相似性检测要求的格式提交);

②填写提交硕士研究生期间成果情况表(附件3)、并提交成果复印件(纸质版,导师签字);

③填写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成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④填写学历硕士授位基本信息表(附件5)。

(附件4、5由班委统一汇总按班提交)

⑤需要做硬科技成果认定的同学请按照《关于展开硬科技成果认定的通知》要求按时办理。(附件12)。

特别说明:未进行网上学位申请的学生或未经导师审核同意提交的学生,学院不予受理学位申请(相似性检测及后续手续)

3月20日前

公布相似性检测结果

1.第一次查重不通过的学生请三天后(3月23日)重新上传复检论文,同时提交复检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导师签字)。

2.第二次查重不合格学生修改网上提交申请,并提交纸质版延期答辩申请。

3月28日前

提交盲审材料

1.通过相似性检测的同学,以班级为单位,按照附件7要求提交盲审论文相关材料。

2.所有材料提交给班委,由班委汇总后交至学院。

3月28日-5月12日

送出盲审论文

1.论文送审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催要评审结果。

2.公布论文送审结果,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请参考附件8。

3.学院送出三份盲审论文后,由答辩秘书加送校内明审论文一份。

4.第一次论文送审不通过的学生修改论文重新提交送审,公布二审结果。其他同学可按照后续步骤准备材料进行论文答辩。

5月20日前


学院核对研究生系统中学生学位申报信息,完成研究生系统评审结果录入。


5月31日前

完成答辩,答辩秘书录入答辩决议,提交纸质版材料。

答辩与材料提交按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指南”执行。

答辩结束后,6月2日左右公布抽查评估名单并组织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工作。学院进行归档材料提交工作。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时间:6月15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6月21日。

三、申请学位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按照《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基本要求(2014年修订)〉的通知》(西电学位〔2014〕23号)和《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西电广研院教〔2021〕3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硬科技成果认定办法(广州研究院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由广研院组织实施,硕士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通过后方可提交送审学位论文,检测相关要求遵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实施办法》执行。

五、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统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遵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执行。

答辩日期一经确定,答辩秘书至少提前3天携材料到学院审批,审批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与材料提交按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指南”执行。

六、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安排

研究生院在答辩结束后组织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工作,其中,新导师和省、校两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学位论文的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本次将加大抽查比例。抽查评估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答辩后论文提交要求

学位论文未被抽查的学位申请人员,抽查评估名单公布后即可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学位申请人员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同时,向学院提交5本纸质版学位论文,其中1本提交校档案馆,4本提交校图书馆。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合格的学位申请人员,按照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并填写审定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并提交学院后,方可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

八、延期答辩申请

延期答辩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拟延期申请学位人员务必于登陆系统完成延期答辩申请,并请导师审核通过。

九、其他事项

1.申请学位的相关表格材料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下载,下载路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学位授予—资料下载https://gr.xidian.edu.cn/xwsy/zlxz.htm—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申请学位相关资料。

2.本次使用的学位论文模板为2015年修订版,请学位申请人员严格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模板(2015年修订版)》要求撰写论文。

 

附件:  硕士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相关资料

 

202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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